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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 |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让“有碍”变“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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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4 | 信息来源:市残联 |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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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下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将为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保护提供更强的法治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从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等方面全面系统地作出规定,填补了以往法律政策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的一些操作性规范空白。立法充满了温度,为改善民生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什么是无障碍环境? 无障碍环境是指为便于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所进行的建设活动。包括物质环境无障碍、信息无障碍和服务无障碍。 二、无障碍设施服务哪些人群? 无障碍设施既服务于各类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等7类)、老年人等群体,也服务于行动不便的群体,如病人、孕妇及儿童,以及情境性障碍人群,如临时伤残者、携大件行李者、携婴儿车者等。 三、什么是无障碍通道? 无障碍通道是指在坡度、宽度、高度、地面材质、扶手形成形式等方面方便行动障碍者通行的通道。 四、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有哪些? 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包括标识、盲文、标牌、楼层示意图、语音提示系统、电子显示屏语音转换系统等。信息无障碍设施并非只适用于残障人士,实际它使我们社会上的每个人都在受益。 五、无障碍服务有哪些? 无障碍通道是指在坡度、宽度、高度、地面材质、扶手形成形式等方面方便行动障碍者通行的通道。 六、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意义 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律制度,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协调增进残疾人、老年人等全体人民的各项福祉,充分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从根源上破解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创造更好法治条件。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能做哪些力所能及的举动 为身边的无障碍环境出一份力呢? 一起来看看吧
    
让我们一起 把“有碍”变“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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