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中旬至6月中旬,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8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和推动情况
市残联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整改政治自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做好“后半篇文章”的重要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将相关反馈意见通报至区(县、市)残联及各市级残疾人专门协会、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统一全市残联系统思想,研究确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二是坚持以上率下,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整改工作带头部署、带头过问、带头协调、带头督办。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责任清单,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党员干部全员参与。三是坚持上下联动,持续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全市残联系统坚持上下联动、同题共答,相关责任主体各司其职、密切协作,构建起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常长结合、久久为功,以实际行动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巡察反馈问题23个,目前已整改完成22个,正在整改1个。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摘编(2024年版)》,全面认识“两个格外”重要指示的深刻内涵,对标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闭环落实机制,进一步提升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深化“学听跟”专项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团结引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是召开年度市政府残工委全体会议,下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的通知,残工委成员单位结合“联镇街走村社”工作,共同开展残疾人基本需求状况调查和入户访视重度困难残疾人家庭等工作。
三是制定残工委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推进方案,召开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座谈会。
四是加快推进《宁波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定》立法调研。持续深化无障碍意识月工作。在十五届智博会中专门设置展厅,场景化体验居家和出行无障碍。持续强化无障碍体验监督员队伍建设工作。
2.关于“动员社会力量助残扶残不够有力有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社会化助残机制。出台宁波市社会化助残共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构建“资源聚合—组织赋能—服务创新—生态共建”的助残共富体系。
二是进一步规范基金会内部治理,提升决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风险防控与监督制约机制。
三是拓展社会募捐渠道。开展公益项目推介、企业定向募捐、网络众筹等活动。推动“小黄车”“蓝色星球”等公益项目持续开展。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典型激励等方式,弘扬助残风尚,激发公众和企业参与热情,营造社会助残氛围,促进助残服务“三位一体”建设。
3.关于“对标落实残疾人工作者‘三个第一者’要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省残联第四次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三个第一者”有关要求并明确贯彻落实措施。广泛开展“下基层、访民情、办实事”等活动。
二是制定全市残疾人励志故事宣讲方案,组织开展全市残疾人励志故事宣讲系列活动。组建宁波市基层专委宣策赋能讲师团,深入各级基层残联开展宣讲交流活动。
三是开展市、县残疾人工作者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
四是持续提升入户访视工作。结合重大节日和入暑、汛期等特殊时节,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有针对性的访视工作。
4.关于“推进高质量就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就业率。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推动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深化残疾人之家“共富工坊”建设、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加大项目化推动等方式,全面拓宽就业渠道,持证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就业率提升明显。
二是推进残疾人融合就业试点工作。制定宁波市促进残疾人融合就业试点工作方案,打造“聚焦共同富裕目标,覆盖残疾类别群体、贯通生命周期”的助残就业品牌。在公共场所广泛设置助残共富窗口,售卖残疾人制作产品。按照“八个有”抓好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推动成为综合服务平台。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市残联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政策解读。落实《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动态管理制度,引导形成正确就业态度。
四是推动培训扩面提质。紧密贴合市场需求,构建涵盖基础技能、专项能力、前沿技术的全域培训体系,进一步推动区域优势和产业特色为残疾人提供培训项目。
5.关于“推动高质量服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意见》要求,配合做好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工作。加强培训提升管理和服务人员综合能力,进一步深化“党建+助残”“志愿+助残”等载体,不断满足残疾人托养照护需求。全市公益性寄宿制托养机构实现区(县、市)全覆盖。残疾人之家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
二是配合市卫健、教育等部门积极推进康复类专业人员培养供给保障。
三是进一步完善0-6岁新发疑似残疾儿童信息监测工作机制,建立“一人一档”动态需求库。支持鼓励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利用现有资源承接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康复服务。
6.关于“满足高质量精神文化需求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文化服务”覆盖延伸。各区(县、市)已建立“市级统筹+区县配送+社区驻点”三级联动机制,重点向农村、偏远社区延伸。
二是构建体育服务人才梯队。联合宁波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等高校体育专业和宁波运动学校等,依托志愿助残项目,推行“体育辅导员1+N”模式。由培养残奥冠军的资深教练领衔成立“名教练工作室”。聘请具有爱心和奉献精神的教练员。
三是积极打造特色化文体活动品牌。指导开展“残疾人文化创意市集”,组织优秀作品参加交流活动。举办市第四届坐式排球锦标赛。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助残服务机构等建立“文体融合服务站”。
四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文化创作辅导员培训。
7.关于“履行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五张责任清单”的若干措施》等制度规定,及时召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分析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组织开展廉政谈话。
二是认真落实“一案五必须”要求,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医德医风专项整治,组织赴亲清馆、清风园等教育基地开展现场研学,签订廉洁从业有关准则。
三是在内审内控平台上线完善合同订立管理流程,落实每月专人合同履约情况专项检查制度,健全完善招投标管理等规定。
8.关于“对所属单位廉政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党组议事清单,根据所属单位实际情况,区分明确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经费支出额度。
二是制定对直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计划,并加强对发现问题的整改督促指导。
三是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四是细化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围绕行权用权、服务群众、作风形象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分级分岗建立廉政风险清单。组织开展专题廉政党课。
9.关于“纪检监察监督不够精准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充分运用参加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开展嵌入式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积极提出监督意见。
二是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的跟踪督促,确保反馈问题按时间节点、保证质量完成。
三是努力将监督向基层延伸,常态化赴所属事业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
四是精准处置问题线索,积极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着力推动清廉机关机制建设,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0.关于“重大事项未提交集体决策”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梳理自查。组织对2021年以来有关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梳理。
二是落实“一题四议”制度。建立采购议题“一题四议”制度,对预算金额、项目周期、采购方式、付款方式进行审议,提升决策规范化、科学性、透明度。
三是实行两个“一律”。做到采购项目一律通过内审内控平台审批,大额采购项目一律经会议讨论研究决定。
四是强化动态跟踪。加强采购前评估,做好采购项目论证与预算审核,从源头上严控“超预算、超标准”行为发生。
11.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采购招标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准入机制,修订招投标代理机构遴选办法,完善招标代理机构遴选范围、标准、考核机制。组建招标评审专家组,提升招标评审工作的专业性、公平性和透明度。修订采购管理制度,细化完善招标和询价相关规定。依托内审内控平台,增设合同管理模块到期提醒功能。
二是针对培训项目采购发包中存在的问题,立即终止与相关机构的合作合同,并合规妥善处理后续问题。
12.针对“合同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邀请市财政局等相关专家,开展专题培训,树立采购主体意识,健全落实相关制度,强化风险防范。
二是筑牢思想防线。坚持问题导向,对有关项目负责人、合同管理及财务负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推动履约执行。与相关公司重新约定任务目标、完成时限、违约赔偿等事项。
四是完善内审内控。落实专管力量,每月对临近到期的重要合同加强审查,督促合同相关责任人按规定履约。
13.关于“层层抓、抓到底的工作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采取“理论武装、法纪解读、警示震慑、文化浸润”四位一体的廉政教育模式,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意识,在思想上、制度上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实堡垒。
二是抓好日常监督提醒,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时机向党员干部发送“杜绝酒驾醉驾、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文明过节、廉洁过节”等纪律要求和组织提醒。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优化监督检查机制,建立落实行风建设常态自查,作风效能每季督查,“四风”问题重点抽查,招投标项目跟踪检查的“四查”制度。
14.关于“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肃处理强化震慑。终止解除与相关民营医院合作协议,收回资金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给予相关责任人政务处分,对相关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加强内控防范风险。通过内审内控平台强化合作项目监管,对上会研究、审批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并进一步规范印章使用管理审批程序。
三是常抓不懈筑牢防线。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通报典型问题,深化开展警示教育。
15.关于“仓库租赁存在资金浪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完成相关地下室周转仓库钢结构主体改造工程,及时将租赁仓库内剩余物资搬回。
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资产管理专人专管,建立资产实时动态管理和定期清查机制,及时处置待报废资产,杜绝资产管理中的盲点漏洞。
16.针对“抓自身建设下功夫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深化创新理论武装,建立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的常态化学习机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综合能力素养。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责任与举措。
三是注重实践锻炼和能力培养,通过“入户访视”“结对帮扶”等方式提升能力水平。
四是对照市综合考核、省残联半年任务完成情况,对指出和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提升,扎实推进年度各项任务指标完成。
五是规范落实理事会议事决策制度。按规定召开理事会议,研究部署残疾人工作,开展有关经费支出事项研究。
17.关于“对所属事业单位班子建设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一体推进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完成市康复医院党委换届工作。分两期开展“机关干部能力素质专题培训班”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综合能力素质。
二是加强市康复医院班子队伍建设,完成副院长选拔任用等工作。
三是健全规范监督指导机制。制定《关于直属单位重大事项重要信息请示报告制度(试行)》,明确直属单位需向党组请示、报告和报备的重大事项,强化对直属单位重点工作的指导监督。
18.关于“干部结构不够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注重年轻干部培养使用。持续用好市残联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平台,结合重点工作开展“砺青春”系列活动,提升年轻干部综合能力素质。建立落实“师带徒、助成长”帮带机制。
二是做好“三定”方案修订工作。
三是从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高质量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建立干部谈心关爱制度,全方位动态掌握干部思想。
四是拓宽干部入职渠道。积极通过遴选、军转、制度性交流等方式,持续优化机关干部结构。
19.关于“专业人才引进培养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长远规划,建强人才梯队。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纳入“十五五”规划统筹谋划。
二是聚力人才引育,优化人才结构,通过柔性引进、集中招聘等方式充实专家和人才队伍。
三是营造创新氛围,激发组织活力。组织开展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培训,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协作、尊重人才的氛围。加强新技术、新项目研究应用,积极打造拴心留人的环境氛围。
20.针对“推进巡察反馈问题对账销号、举一反三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秉持不完成清零一刻也不松劲的劲头,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督导推进。
二是加快问题清零,按照“一企一策”方案依法依规推进挂钩企业脱钩工作。
三是举一反三,加强系统内类同类似情况的排查,加强指导,做到整改一个、规范一片。
21.关于“合作协议履约率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攻坚破难推动,督促签定履约协议,并强化动态跟踪,按照时间节点落实相关合作费用支付要求。
二是加强帮扶指导。加大帮扶力度,派遣管理和业务专家支援,帮助提升履约对象运营、诊疗能力和履约实力。
22.关于“所属单位培训合同条款缺失问题重复发生”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成所属单位《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落实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原则。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且完整有效,保障各类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23.关于“受赠房产长期失管闲置”问题的整改。
协调望京社区(原工人疗养院)改造及尚志路周边风貌提升项目推动落实。
三、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市残联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增强政治意识,切实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始终把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摆在首位,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科学谋划宁波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推动实现残疾人共同富裕,以实际行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持续增强责任担当,全面深化从严治党。纵深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市残联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直属单位的管理监督,打造形成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残疾人工作者队伍。三是持续增强整改成效,奋力推进事业发展。市残联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继续深挖问题根源,锲而不舍地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和整改成果的巩固。始终紧盯未整改完成事项,坚持跟踪督查督办,确保按整改期限销号清零。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成果,大力弘扬“六干”作风,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团结带领全市广大残疾人在现代化和共同富裕道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4—89184319;邮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昌乐路143号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纪委。
中共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