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区残疾人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批准立项
近日,江东区发改局正式发文批准区组织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楼。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912平方米,共七层,由现残联办公用房拆建改造。项目投资估算1590万元,按《宁波市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暂行规定的通知》(甬政办发[2002]128号)文件精神,实行代建制,代建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
下一步,区残联将着手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招标方案报批。
江东区残联201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