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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残联系统召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辅导会
为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进一步提高全市残联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法制观念,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更好地做好全市残疾人工作,宁波市残联于1月28日在日月宾馆,召开学习《残疾人保障法》《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辅导会。来自全市残联系统约140余人听取了省残联吴一农副理事长对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释义辅导。
吴一农副理事长参与了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出台的整个过程。他结合我省残疾人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收集了大量信息,此次重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权利公约》和《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三部法律、法规,分别就立法背景情况、修法的基本原则、主要精神、指导思想、立法经过和主要体例与亮点等作了精彩阐述与辅导。通过吴副理事长深入浅出的辅导,大家进一步增强了对修订残疾人保障法、出台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和对残疾人的关怀,进一步加深了对残保法和省残保障条例的理解。新残保法和省残保条例具有很多亮点,它不仅强化了对残疾人的多种权利保障,而且对贫困、生活不能自理及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立法给予各方面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
宁波市残联理事长丁定远对全市残联系统下一步学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和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提出了具体部署和要求。他希望全市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各专门协会组织要尽快了解《条例》,熟悉《条例》和应用《条例》,通过学习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树立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市残联组宣部 201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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